为全面了解和掌握2016年度全县66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情况,确保所有集中安置点能在2017年3月31日前建成入住,3月15日至3月31日,自治县纪委监察局将对2016年度实施的66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此次专项督查采取报送材料了解情况,电话督查,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重点对2016年度全县实施的66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民房建设情况、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验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通过督查,将对未能按要求在3月31日前完成建成入住工作的及违反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原则,项目资金滞留,挤占、截留、挪用和克扣项目资金等问题的乡(镇)进行追责,强化各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加快集中安置点建设力度和项目资金拨付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