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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谷两名干部被纪委查处!

    信息发布者:yxpxz123
    2018-04-28 16:33:44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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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谷县永平镇经济发展办主任杨正光因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流失被查处

    永平镇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过程中,永平镇经济发展办主任杨正光在未对申报的搬迁对象是否符合搬迁条件进行认真审核的情况下,将永平镇各村、各安置点申报花名册原样交给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录入系统并通过审核,导致出现永平镇勐嘎红武队团山集中安置点8户不符合搬迁条件农户通过审核,被错误识别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流失共计30.4万元,杨正光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3月21日,杨正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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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谷县永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高级工李富雄因虚报冒领易地扶贫搬迁补偿款被查处

    永平镇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过程中,永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高级工李富雄知晓易地搬迁政策后,将不符合搬迁条件的亲属叶明英、叶剑鸣、李昌华、李富云4户农户及符合易地搬迁条件的岳母李成美户,共同作为勐嘎红武队团山集中安置点搬迁对象,向永平镇经济发展办进行申报,并通过审核。2016年5月,李富雄分别以上述5户搬迁对象名义,在勐嘎红武队团山集中安置点自购土地上,建盖2栋楼房,建筑面积1000余平方米,并由以上5户家庭成员共同居住,共计套取易地扶贫搬迁补偿资金15.2万元。2018年3月21日,李富雄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规套取的15.2万元资金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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