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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通告:2月10日起,部分车辆和人员可进入思茅城区

    信息发布者:yxpxz123
    2020-02-08 20:23:31   转载

    普洱市思茅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应对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交通管控工作的通告
    (第13号)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及交通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关于实施交通管制的相关规定,结合思茅区道路交通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控范围
    对普洱北检查站、普洱南检查站、思江路口检查站、南岛河检查站、老磨思路检查站5个区级交通要道检查点加强管控。各乡(镇)、村(组)结合实际,合理设点组织管控。
    二、管控对象
    凡需进入思茅城区的以下类别人员、车辆按照程序进行核查后予以放行。
    (一) 普洱户籍人员
    1.长期在思茅城区工作生活且2020年1月24日后未离开过思茅区的;2. 2020年1月24日后离开思茅区未到过湖北等疫区返回的,由单位或社区督促进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3. 2020年1月24日后离开思茅区到过湖北等疫区返回的,一律到指定地点进行留观14天,涉及费用自理。
    (二)非普洱户籍人员长期在思茅城区工作生活且2020年1月24日后未离开过思茅区的;
    (三)救灾物资、医药配送、生活物资及农业农村部《关于维护畜牧业正常产销秩序保障肉蛋奶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规定的畜雏禽及种畜禽、饲料、畜产品等物资运输车辆;
    (四)军警、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等应急专用车辆;
    (五)外地公务用车(须出示公务函);
    (六)因企业复工复产返思经审核批准的。
    其他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思茅城区,对提供虚假信息,拒不服从管理或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管控时间
    本通告自2月10日0时起执行,管控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879—2836000。


    特此通告
     
    普洱市思茅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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